各代理机构:
2011年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与你们约定协议的有关条例已于2011年12月31日到期。各机构应向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,培训中心将按《项目管理资格认证机构工作考核办法》和《项目管理培训机构管理办法》进行考核,考核通过后可续签协议,并重新颁发授权证书。具体通知如下:
1. 各考试报名机构和培训机构应于2012年1月20日之前向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提交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,统一发到邮箱Lun_Tian@qq.com。
2. 审核通过的机构应于2012年2月1日之前向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交纳2012年年度管理费。
特此通知。